自殺女星張紫妍 原經紀公司代表和經紀人被判刑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15:50
張紫妍
自殺女星張紫妍原經紀公司代表金某和經紀人柳某被判刑。
12日韓國水源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判處金某和柳某各一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社會勞動160小時的處罰。法院方面表示:「金某承認毆打張紫妍的事實,柳某則因為在輿論面前稱金某為公共的敵人,並稱他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等等行為,構成名譽毀損罪。金某作為經紀公司代表,有保護旗下藝人張紫妍的義務,但是卻對要求解約的張紫妍索要過多的違約金,並濫用自己的權力,要求張紫妍多次陪酒並陪同他人前外國打高爾夫球。而柳某對金某使用了過多惡意的詞語,利用張紫妍的死,給媒體散播了對於金某名譽造成毀損的不利傳聞。」
並對判處緩刑的理由進行了介紹:「經過審查沒有其他確切的罪名成立,考慮到兩位在接受審查的過程中也相當痛苦,所以應用了緩刑。」女星張紫妍在去年3月自殺身亡之後,經紀人柳某對其自殺產生了懷疑,將張紫妍事件社會化,之後關於韓國娛樂圈潛規則的事實被曝光,約有20餘名知名人物接受了調查。【TVDAILY=韓承均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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